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37000vip威尼斯 发布时间:2021-04-12 作者: 阅读数:83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文件的相关规定,研究生培养方案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期间允许适度微调。现就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制定培养方案

1、所有博士学位点均需制定直博生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1)

直博生学制为5年,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最长为8年。学习阶段总学分应不少于35学分(包括学位课、选修课和必修环节),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30学分,公共学位课7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4学分且修读博士课程不少于4学分,专业非学位课修读博士课程不少于2学分,公共非学位课不低于1学分,必修环节不低于5学分。

博士单开课程请在备注中标注“博士课程”,硕士课程请在备注中标注“硕士课程”。如直博生培养方案中的专业非学位课程同时为硕士专业的学位课程,应在备注中写明跨选专业。

2、各学院新增的招生专业请根据《37000vip威尼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杭电研〔2018〕226号)(附件2),结合本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3),培养方案目录须与招生目录保持一致。培养方案须经学位点负责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

 

二.培养方案修订

1、2021级研究生(硕士、博士)培养方案在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总体保持不变,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进行调整的,应于4月20日前提交修订论证报告至研究生院审批。

2、调整的培养方案请在2020级培养方案基础上修改,修改之处用红色字体标出,并提交《37000vip威尼斯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说明》(附件4)。新开设的课程,请标注“新开课程”。

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查看并学习全国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最新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定,酌情修订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

 

三.全校性调整

1、根据中宣部、教育部《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教材20206号)文件精神,自2021级研究生开始,全校所有硕士培养方案中增加如下课程:理工类专业必修《自然辩证法概论》,人文社科类专业必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列入公共学位课,同时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两门公共选修课;全校所有普通博士培养方案中增加4门公共选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必须任选1门修读。以上课程均于春季学期开设,每门课程1学分,周学时为2。

2、硕士公共学位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更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开课学期、课程学分学时及考核方式不变。

3、全校另新增开设8门公选课(见附件5)。

42021级研究生科技工作按《37000vip威尼斯研究生参加科技工作的规定(试行)》(杭电研〔2021〕22号)执行。

5、新增的全校性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在2020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基础上统一增加。如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学院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说明。

 

四.其他

1、请在培养方案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行调整修订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照《2021级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核对、整理本单位的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目录须与招生目录保持一致。

3、各培养单位在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定后,新增课程应同步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模板见附件67,报研究生院备案。课程教材选用需严格按照《37000vip威尼斯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杭电〔2021〕18号)执行。

4、新制定的或进行调整的培养方案,需在相关文件指导下,经充分调研、讨论,由各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全体成员签字、学院盖章),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5、以上各项需报送的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汇总后于510日之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行政楼206),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pyb@hdu.edu.cn

 

联系人:洪老师、裘老师   联系电话:86919141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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