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37000vip威尼斯 发布时间:2021-01-19 作者: 阅读数:837次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0年度集中受理期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
2、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提前向各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在申报和评审期间,请经常查看杭电邮箱的垃圾邮件),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
一、附件目录:在附件目录中列出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
二、附件材料,根据目录逐项上传。
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2).如上传专著,可以只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应提供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奖励证书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4).如上传专利或其他公认突出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6).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伦理委员会证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部分和“科信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部分相关科学部要求。
7)境外人员知情同意书外
6、如有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请,申请人需在预算说明书里说明经费转拨情况,并签署合作申报协议,交学院留存。
四、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2021年1月30日前 | 科研院 | 组织校内外知名专家对项目申请做论证和评估,重点、联合重点、优青、杰青、仪器等项目申请务必形成初稿 |
2021年1月30日前 | 各学院 | 工作任务同上,交叉进行 |
2021年2月26日前 | 各项目负责人、科研院 | 重点、联合重点、优青、杰青、仪器等项目申请提交至科研院,组织预审 |
2021年3月3日前 | 各项目负责人、各学院、科研院 | 各类项目提交至科研院,组织形式审查 |
2021年3月10日16:00 | 各项目负责人、各学院、科研院 | 网上递交,正式申报至基金委 |
各学院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将截止时间适当提前。
五、基金委ISIS申报系统操作提醒
1、项目申请人可向各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通基金委ISIS申报系统账号(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2、3月3日前各申请人若需对已在线提交的申请书进行修改,由学院科研秘书操作退回。
3、3月10日16:00之后,将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六、其他
1、申请书签字页、盖章页各一式二份留存学院。
2、联系人:科技处 秦燕娟 86915185
科技处
2021年1月19日